一、简介:
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,依法定程序,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。转让注册商标,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,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,转让注册才能生效。转让注册商标,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应当一并转让。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二、流程:
1、商标转让流程包括:申请→受理→审查→公告→核发转让证明。
2、商标转让所需文件:
A、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;
B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;
C、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《代理委托书》,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D、申请移转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;
E、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。
3、商标转让时间:大约需要6-10个月左右。
三、材料:
商标转让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:
1、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一份,转让方、受让方签字/盖章;
2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一份,由受让方签字/盖章;
3、受让方如是公司需提供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一份,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4、转让方、受让方签字/盖章的转让协议原件一份;
5、办理转让注册手续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。